执澜愣了两分钟才回过神来,走到马桶边,掏出自己的小鸟看了看,只觉得不忍直视。
执澜只能用物种不同来安慰自己,他只是一只小鸟,鸟当然小,这没什么好丢人的。
洗漱过后,执澜又磨蹭了一会,随后自觉去餐厅吃早饭,餐桌上的菜品又给了他会心一击。
素食和肉食分开摆放,执澜的餐盘里是喷香的烤茄子和新鲜胡萝卜,旁边还有一杯燕麦牛奶。
庄园里种植的水果胡萝卜外形袖珍,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而那根烤茄子不知是品种优秀,还是肥料充足,个头异常粗壮,几乎赶上执澜纤细的小臂。
执澜觉得,这根茄子在针对自己。
颂咀嚼着焦香的培根,淡淡道:“看你很喜欢吃老汤家的奶油焗茄子,我不会那种做法,随便烤了一根,尝尝看。”
执澜手起刀落,将茄子切成两段,简单粗暴地用手拿起来,抹上一旁的蒜蓉酱,发狠般咬上去。
个头大了不起啊,就你大。
颂从执澜的动作中读出一点发泄情绪的意味,他有些不明所以,干脆埋头吃肉。
执澜将一整根大茄子吃光,不得不说,味道还不错,碳烤过的茄子变得绵软细腻,佐上蒜蓉,能品出一点清甜来,让他意犹未尽。
几根细弱伶仃的胡萝卜被他剩在餐盘里,看起来不准备再吃了。
颂敲敲桌子:“别挑食。”
执澜对着盘胡萝卜生出点同病相怜的情绪,吸吸鼻子道:“它们太小了,好可怜。”
颂二话不说将他的餐盘端过来,三两口解决掉小鸟的剩饭,作为他肉食之外的营养补充。
水果胡萝卜清香爽脆,嚼在齿间咯嘣作响,颂满意地点点头,不错,很甜。
执澜眼睁睁看着他大口咀嚼的动作,眼角下垂,瘪嘴道:“谁让你吃了?”
颂拿起餐巾擦嘴,“怎么?”
执澜一脸委屈:“我想把它们埋进土里,让它们再长一长。”
颂不以为然:“这种胡萝卜越嫩越甜,长大就不好吃了。”
执澜“哼”了一声,偏过头兀自生闷气。
“去洗碗。”颂推着桌沿站起身来,撸了一把执澜的头发,转身出去工作。
执澜气鼓鼓地收拾着餐具,在心中为可怜的小萝卜默哀,蛋丁正好过来讨要早饭,“喵喵”叫着,对奴隶的态度很不满。
“乖,我不是在生你气,等我一下哈,”执澜快速将餐盘扔进洗碗槽,洗净手,小跑出来伺候主子。
蛋丁吃完小半盆猫粮,外加一个鲜虾罐头,心满意足地躺在地上打滚。
执澜蹲在一旁,见主子用完膳,自觉挪过来为它按摩肚皮,揉着揉着,视线被某处小小的凸起吸引。
蛋丁是个公公,猫蛋蛋被卸货后,丁丁也萎缩了不少,藏在浓密的毛毛里,只露出一点粉嫩的小尖尖。
小得可怜,还没铅笔头大。
执澜这下开心了,卖力地揉搓着肥猫的肚皮,心态平衡了许多。
都说了是物种的原因,这么一比较,不就很明显吗,小鸟的小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所以……叔叔到底是什么物种?
那么大绝对不是人。
执澜转动眼珠,回忆着自己曾学过的生物学知识,他依稀记得,奇蹄目马属一类的物种拥有巨大的器官,骡马驴都包含在内。
骡子很轴,驴又太蠢,都不像。
所以……叔叔是个马?
勤劳能干,身体强壮,弟大物博,全都对得上,没错了!
执澜觉得自己通过缜密的推理,发现了世界终极未解之谜——
叔叔绝对是个马!
颂巡视了一遍酒窖,根据不同的发酵程度,在酒桶上做下几个记号,他从地下室出来准备去酿酒房,正好听到有人敲门。
颂纳闷地走过去,透过铁门的缝隙看清外面的米莲娜。
“你来干嘛?”颂的警觉心噌地冒上来。
米莲娜从身后拿出一束天蓝色的鸢尾花,挤着眼和他开玩笑:
“当然是来探望我未来老公。”
作者有话说:
小蓝:不用解释了,你就是马
颂爹:心好累,打折出售国宝一只,给钱就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