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明月坐在病床上一边吃水果一边玩着手机,随着她的手晃来晃去的手机链终于是引起了吴邪的注意。
深蓝色连帽衫,背后背着一个黑色的长条物体……
这个形象,怎么看怎么都是闷油瓶的经典造型啊。
“明月啊,”吴邪忍不住开口问:“你这个手机链该不会是小哥吧?”
“对呀,就是小哥啊。”段明月理所当然地回答。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个挂件还没小哥真人十分之一好看呢。
吴邪:( ̄﹏ ̄;)(lll¬ω¬)
段明月突然明白了什么,“嘿嘿”一笑说:“你喜欢吗?送给你啦。”
“啊啊?不用不用。”吴邪连忙推辞,一个快40的大老爷们儿,要十几岁小姑娘的东西,多不好意思。
段明月已经不由分说摘下了手机链塞到吴邪手里,为了让他收下,她编了一套巧妙的说辞:“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呢。我现在就是一个穷学生,没有能力报答,这个手机链给你,就当一个纪念吧。等我长大赚了钱,我还来找你呢。”
吴邪被她逗笑了,点点头收下了手机链,然后好奇地问:“你为什么用小哥当手机链啊,你认识他吗?”
“那当然了!小哥是我的偶像!”段明月一下子激动起来。吴邪,哦不关根大大您不是失忆了吧,您写的自传体小说现在可是红遍大江南北了呢,张起灵这个名字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段明月把事情的原委一说,吴邪感到大囧:自己居然把小哥“捧红”了。怪不得那天长白山景区里人山人海的,他当时还纳闷长白山旅游什么时候那么火爆了,比十一期间西湖上的人还多。
“其实我这次上长白山来,主要是为了找小哥要签名的。”段明月说。
“就这么点小事值得冒那么大的风险?”吴邪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
这么小的要求吴邪不可能不满足,他接过段明月拿出来的本子,封面上明晃晃的“瓶邪”两个大字,配着Q版的吴邪和小哥抱在一起的图片。吴邪从脸一直红到了耳朵根,但他只能选择性眼瞎当作没看见。
大笔一挥,吴邪在本子上写道:
To:段明月
青春具有无限的希望和可能,愿你前程似锦、事事顺心,在坚持自我的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
这时胖子和闷油瓶也回来了。胖子大声吵吵着夺过了段明月的本子,也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下了自己的赠言:
大妹子,你小小年纪胆子也忒大了,没事上长白山来遛弯。胖哥哥奉劝你少干点这种不靠谱的冒险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是正道。哦对了,既然你都站定瓶邪了,对小哥就不要有啥想法了哈。
本子最后传到了小哥手里,吴邪笑着和他解释了前因后果。他点点头,拿起笔,在吴邪和胖子的赠言下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两个字:小哥。
-----总该完结了吧打字打的手好累-------
段明月倒下的墓室里。
粽子甲:哎哎哎,你看那不是那谁吗。
粽子乙:谁啊?
粽子甲:就是段明月嘛,咱们粽子界的交际花啊。
粽子乙:交际花?
粽子甲:就是老喜欢到处串门子那个。
粽子乙:串门子?
粽子甲:我操,你们村到现在还没通网呢?这么红的人都不知道。
粽子乙:串门子也能串红了?
粽子甲:主要是吧,她好像喜欢上了一个活人。
粽子乙:活人?!她一个粽子怎么认识的活人啊?
粽子甲:据说她看了一本小说,叫《盗墓笔记》,喜欢上了里面的一个盗墓贼。
粽子乙:一个粽子喜欢盗墓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粽子甲:爱上自己的仇家,是不是很感人,有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赶脚?
粽子乙:傻X,盗墓必基那本书我听说过,里面的人全是基佬,她一个女的去凑什么热闹,你看,自己把自己作死了吧。
粽子甲:(lll¬ω¬)
----这把是正式完结啦,撒花-----
哈哈哈,这篇文写的好像更倾向于那种,像是小哥女友粉的处境,就像这篇文的题目,“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就是虽然仰慕小哥,但又祝福他和天真的感情那种感觉~~虽然冲矢霞月同学不是这个类型,但是看到这个设定时我的脑子里脑补的就是这样一个情节~
差不多1万五千字的小番外就这样结束了,这种题材不擅长,写的不好敬请谅解,希望大家看得开心,希望段明月同学本人还算满意哈哈哈。即便是我写的情节和你的构思不完全一样没没关系,反正你自己也要写一篇的不是嘛(●ˇ?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