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认识的顺路的人?好拗口。
江羽爵转过头瞄了她一眼,接上话茬:“只是个普通朋友。”
老板娘意识到自己失言,尴尬地笑了笑:“没事,那以后也常来啊。”
“会的。”江羽爵丢下这么一句,便骑车离开了。
秋来天色晚得也快,来时还是红日当头,才坐了不一会儿就已近黄昏,太阳退到了天空的边边角角。
李诗雅刚才买蛋糕的时候看到钟表也不过才五点半。
桥上凉风习习,江风裹挟着小贩摊位上美食的香气飘向各方。
一旁的人行道熙熙攘攘,李诗雅好奇地往旁边一看,发现许多摄影爱好者们正拿着长枪短炮靠在栏杆前拍摄。
此时太阳已临近江水,失去了耀眼光芒的加持,变得可以直视,泛着涟漪的江面隐约映着一个抖动的橙色圆球,圆球如同溶化似的晕染出一片橙色。
李诗雅也想好好欣赏这幅日落碧江图,伸手拍了拍江羽爵的背示意他停下来。
江羽爵的目光也随着人声而去,被落日夺取,感知到她的举动,便缓缓将车停了下来。
真热闹。
他从口袋掏出手机,想要拍下这壮观的景色——无论是密密麻麻的人还是美轮美奂的落日。
李诗雅一瞬不瞬地注视前方,情不自禁地抬脚,以轻快的脚步奔向太阳。
就在江羽爵的拇指准备按在摄影键的前一刻,长发飘飘的背影出现在屏幕的正中央,他来不及反应就拍下了一张。
他点开成图,本想着要删掉,成图却让他怔住了。
李诗雅捕捉到身后传来“咔嚓”一声,敏锐地转过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只见江羽爵拿着手机的手从高抬到平放在胸前。
她立刻掉了头,气势汹汹地向这个“偷拍者”走去,在他面前摊开手:“你刚才是不是拍到我了,给我删掉!”
江羽爵抬头看了看她,又低头盯着照片,吐出两字:“不要。”
李诗雅当即伸手去抢,然而江羽爵从余光瞄到她的动作,迅速抬起手,凭借身高优势让她够不着。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这是我的私人财产,你刚才的举动我可以告你抢劫。”
李诗雅叉着腰,怒目圆睁地瞪着他:“我还说你那张照片拍到我了,侵犯我的隐私权。”
江羽爵挑了挑眉,然后佯装失望的样子:“本来还以为你不懂法,可以糊弄过去。”
李诗雅见他一副要耍无赖的样子,垂下头,酝酿着其他计谋。
江羽爵以为她生闷气了,把高抬的手垂下些许。
李诗雅瞄准他的脚,狠狠地踩了上去——虽然她穿的是短跟靴子,但好歹是带跟的,威力不小。
这招果然奏效,江羽爵“嘶”了一声,李诗雅瞄准时机,把手机抢了过来。
结果她发现手机是人像解锁的,就抬着手就把前置摄像头对着江羽爵。
江羽爵也稍微从痛感中缓过来了,不再逗她玩,低下头解锁了屏幕。
开了锁屏后李诗雅马上就点开相册,打开第一张照片。
江羽爵走近到她身侧,低下头跟她一起看:“其实我都没拍到你的脸。”
照片的背景是那如同咸蛋黄一般圆润又橙红的太阳,李诗雅只露出一个背影,看不到脸,唯见被风吹得张扬的长发,她就恰恰挡在那光球的正中央,跑动的身姿给静止的图片增添了一份活力,整个画面灵动起来。
一时间说不清是人在追逐落日,还是落日似镜子般照着一个人。
远些的行人被自动模糊,只留下一个剪影。画面整体是暖色调的,而她恰穿着一身婉约的着装,显得温柔无限,又有让人升起希望的力量。
李诗雅打算点击删除的手顿住了。
她的身份并不光明正大,按理来说是不应该留下照片之类的东西,以绝后患……
江羽爵在她耳边轻声说:“我也没接受过摄影的专业训练,能拍出那么好看的照片属实是天赐良机,既然都没有拍到你的正脸,不如就别删了。”
李诗雅抿着唇,说是思考不如说是被艺术的美失了魂,发了会儿呆。
江羽爵见她没有反应,又继续争取:“不如我们加下联系方式,我把照片发给你,你自己也能欣赏,多好啊。”
最终李诗雅还是没有舍得点下那个删除选项,把手机塞到他手中,语气有点冲:“我没有手机。”
江羽爵对这个回答感到吃惊,盯着她好一会儿。
李诗雅偏过头,回避他的目光,坐回自行车后座:“回去吧,再晚别人都要下班了。”
江羽爵把手机放回兜里,由着她,上车把她送回了李家公司。
下车的时候,李诗雅依旧没有看他,把两个袋子拿走,用冰冷冷的语气说了句“谢谢”就大步流星地进了门。
江羽爵望着她瘦小的背影,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