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看穿了头目的心事,王伦决定为自己正名了。
“把小可抓了没什么,可是小可答应了李师师姑娘的事可就黄了!你们几位,烦请哪位官爷给师师姑娘通个信,就说王伦吃了官司,答应她的事便不成了,请她去开封府要人罢!”
果然是李师师,这个东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今上宠妓。虽然她很少出现在公众的视线内,但想来以她的权势,得罪她,说是死无葬身之地都应该是轻的吧?
“你们在大相国寺和这位秀才就有过过节?”他问一个泼皮,同时也在确认王伦说话的真实性。
这件事虽然说起来很没面子,但是至少有千百人亲眼看到,那个泼皮也是当天在场的,情知不能撒谎。这也是泼皮唯一的优点了:敢作敢当。
“什么李师师了?只是她身边的一个丫鬟!”泼皮强调说。
他自以为得计,毕竟李师师和她的丫鬟有相当大的不同。不过在头目听来,却是证明了王伦和李师师是认识的这样一个事实。
打狗还得看主人,她的丫鬟出现,和她出面又有什么不同?
大相国寺的铺兵都没干涉的事,又怎么轮到自己跳出来?螳臂当车吗!
至于和李师师的人打官司?做官昏了头了!便是开封府尹也不敢呐!何况今日之事明显屈在泼皮,只是开始头目心怀鬼胎想着偏向而已。
“这么说来,是你们挑衅在先喽?”头目的角色转换极快。见讹诈王伦不成,便立刻把火力向泼皮开了过去。
讲起来,自己也没受过多大好处,无非是有时间被孝敬过酒肉、被逢迎拍马得很舒服而已,这些泼皮又不是什么有钱的主!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但是头目问起,又不能直说的,这让泼皮很难回答。
“真是放肆!堂堂乾坤、帝都脚下,岂能容你这群宵小横行霸道!左右与我拿了这群人去开封府重重治罪!”头目突然之间像奥特曼正义化身,对着众泼皮要捍卫法律的尊严。
众泼皮都是惯会见风使舵的,见状便迅速四散跑开。王伦等其实不知道,这个头目在说话的时候在悄悄地抬腿,那是示意对方逃跑呢。
只有李四头部被打伤了逃跑不迭,头目本来都认识的,这回却也拿出官贼两立的气势,一迭声催促手下把他拿了。李四便不挣扎,只是斜着眼瞅王伦:“秀才这一棍之恩,四爷我除非死了,否则一定是要报的!”
有道是咬人的狗不叫,对他的狠话,王伦更不害怕:“王某例来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王某不知道你是受何人指使,但是欺侮到王某头上,王某若是有半个怕字,我的姓倒过来写!”
只是他的姓倒过来还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