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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是一件看似很风光,实则很麻烦的事情。
因为这会在带来一定的利益的同时,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那些势力家族来说,出名意味着需要与之对等或者超出名气的实力,否则过大的名声与威望只会让其被小人利用,被主上顾忌。
对于个人团体来说,出名的刺客往往都活不久,因为对生活在暗处的刺客来说线索就意味着生命,出名的佣兵与冒险者更是会成为同行里出头鸟的存在。
并不是出名不好,而是有得就必有失,而对于出名者,得与失之间却很难平等。
比如街头小巷都的老人小孩都歌颂某个爱民如子的贵族家族,而将其与自家看起来没有什么作为,其实就是没有什么作为的帝王对比,那么那个家族的结果……
又比如一个冒险者或者佣兵团,由于他或他们的惩奸除恶,除暴安良,导致名气盖过了当地的贵族老爷,甚至让贵族老爷的“名誉”受到了损害,那么除非他们的实力够硬,不然的话……
久而久之。
佣兵团的名气再高也只是佣兵团,某地出名的冒险者再出名也只能得到个屠龙勇者之类的天谴光环。
贵族们行事之前与之后,总会宣扬一番王权意志。
平民也懂得了吟游诗人们传唱的他国与前国的匪徒(英雄),是靠叛变(起义)起家之类的故事,听个乐也就够了。
这也是之前为什么老罗斯在看到银可儿就眼前一亮,决定捧银可儿当自己角斗场的花魁。
不说银可儿的美貌,就拿银可儿是精灵混血(老罗斯以为)这一点,就能让银可儿在成名的过程中省点许多麻烦与避免许多小人。
不像是平民天才,会成为那些世家天才之间攀比赌斗乃至娱乐的对象。
不像是世家天才,没兴趣的拒绝乃至产生抵触。
只是老罗斯终究是个商人,也只是个商人。
在商人眼里,每个事物的价值与利用的方式便是全部。
他们却从事看不到价值与利用之外的东西。
没有出名的人,只有潜在价值,对其利用的方式,也总是受到商人见识思维的束缚。
其实老罗斯已经有了一点的这种思维模式,只是还不成熟。
毕竟侏儒的脑子总是转的太快,一瞬间的灵感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木子其实也只是将自己的一些关于广告与宣传的想法告诉了老侏儒。
可是在老侏儒眼里,木子越发的与魔鬼这个词划上了等号。
原来只是名字与大概信息的使用权就有那么多种用法。
只是一个虚拟的名字与画像就可以把那帮宅在家里的男人耍的团团转。
他可真是个可怕的魔鬼。
他一定是下位面上来霍乱世间的魔鬼。
可是他说的真是太诱侏儒了。
自己想让荣耀殿堂摆脱角斗场这个名声,摆脱学园都市比斗考试部门这个称号。
而现在,在听完这个魔鬼的诱惑之后,在老罗斯眼里,仿佛看到了荣耀殿堂成为真正的荣耀的殿堂。
“白银阶位就起称号是不是不太好?超凡与准超阶强者才配拥有称号。”
“就当做是角斗场假名,不然你认为那些天才们会买原本的名字吗?”
“对对对,那么您认为宣传对象与力度……”
…………
木子与老侏儒商量到了近乎半夜才算结束。
临走的时候,老侏儒已经记满了一个笔记本的笔记。
在欢送的送走了老侏儒之后木子也是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经商的侏儒可真不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