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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订单 (7000字)(2 / 2)

【穿越后的幸福生活】6个月前 作者: 未来不来

这个世界的菜场不像前世一样各种脏乱差,而是很整洁,空气中也没那种难闻的气味,让人感觉不那么气闷。这个时间段人流量也不是很大,所以范云戈也没觉得拥挤。

先是来到一家名叫‘大志海鲜’的海鲜铺子,范云戈打算先买点鱼类,那玩意他前世就比较喜欢,不过碍于前世的经济情况只能偶尔尝尝鲜,现在不一样了,自己有的是钱,买点海鲜算是个事?一时间,回忆起前世跟兄弟们一起吃海鲜喝啤酒的范云戈就待在那家铺子门口盯着鱼缸里的海鱼沉思了起来。

“兄弟,想买点什么?”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把范云戈从回忆中拉回。

“啊,哦!我想买点海鲜!”回过神的范云戈说道。

“海鲜……这里都是海鲜,你要什么品种的?”男子跟范云戈差不多大,身上套着一件黑色防水围裙,前臂上则是同样材质的护袖,手上拎着把捞鱼网,看起来跟他的年纪极度不符。

“什么都要,你每样给我都来点吧!”范云戈想尝尝海鲜大餐,反正母亲柳明美对海鲜也不过敏,多买点回去存着也无所谓。

“那可就多了啊!具体分量呢?要不,你自己捞吧!”店老板看着范云戈,好奇这个人买这么多海鲜干嘛,结果盯着范云戈看了会,发现这个人很眼熟,脑子里转了好几圈,才想起来,男子高兴地说:“范云戈!!原来是你小子啊!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

正打算每样都捞点起来的范云戈听到店主的声音,奇怪的抬起头,哥什么时候这么有名了?连个鱼贩子都认识?

“我啊!你不记得了?我是林志啊!高中同学哎!”林志把手在身上擦了擦想跟范云戈握手,擦了半天感觉还是很腥气,尴尬地笑了起来。

“林志?高中同学?啊,不好意思啊!我当兵的时候被东西砸中脑袋,现在失忆了!抱歉,抱歉!”范云戈没想到又是个高中同学,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到,连忙解释。

“当兵去了?你不像啊,我记得你小子当年可是弱的很啊,你怎么能去当兵的?啊,抱歉!我不是说你不能当兵。不过你失忆这事的确很让人难过的!”林志算是范云戈高中同学里关系勉强算可以的一个,范云戈以前不爱跟人说话,也不爱跟人接触,要不是林志跟他前后座,估计也不会记得他。

“没事!我以前什么样,我听很多人说过!我自己都不信那样的我会去当兵,哈哈!失忆嘛,就当重新过一段新生活了,感觉还不错!”范云戈笑着掏出一包烟拆开,抽出一根递给林志。

“哟!范云戈,发达了啊!竟然抽这么高级的烟?”林志看范云戈手上的烟,倒是吃惊了一下。

“还行,当兵的待遇还不错,而且我家里本身也有点钱,所以抽的稍微好点!”范云戈谦虚道,顺带掏出火替林志点了起来。

“我自己来,自己来!”林志见范云戈要替自己点烟,连忙客气的推辞。

美美的深吸了口,林志赞叹道:“真是好烟!感觉就是不一样!对了,你要买这么多海鲜干嘛?吃的掉么?”

范云戈点点头,说:“自然吃的掉,家里佣人多!”他当然不会解释这些大部分都是自己想吃的。

“乖乖,真看不出啊!你上高中的时候可真低调!竟然家里还有佣人!牛哎!”林志翘起拇指比了比。

“没什么!对了,你怎么会跑这里来了?是帮忙还是老板?”范云戈随口问了下。

“我老爹留下来的铺子,他当初是个外星球的退役士兵,回来后办了这么个铺子,后来因为不知名病毒突然去世了。我高中毕业后,成绩不行,就跑来接手了呗。”想起干这个都这么多年了,林志一脸唏嘘。

“啊,不好意思,没想到……”范云戈的确没想到这个铺子是已故之人留下的。

“无所谓,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林志大手一挥,表示自己不介意,然后又满脸得色地问:“对了,你现在结婚没?我老婆现在可是怀孕了哦!听医生说是男孩呢!哈哈!”

又是孩子!老天啊!范云戈没想到买个菜都能被人问这个,无比郁闷。

“还……还没呢!打算找个满意点的女人!”范云戈说。

“不是兄弟我说你!你应该比我还大点的吧?也该找女人了!女人还不都一样?长的过得去,性格还行就可以了!”林志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劝道。

“林志,我也想啊!可是,你也知道我之前在当兵的!刚从部队回来没多久呢!哪里是那么快就能找到的?我以前的性格你也知道,就那样哪个女人看的上我啊?”范云戈想起母亲柳明美给自己下的命令,一时感叹,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了。

“你还不错吧?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的班花,叫温婉如的,是这个名字吧?她不就是你女朋友!当时可羡慕死了我们很多人呢!”林志摇头否定范云戈的自贬。

“婉如……恩,的确很不错,可惜我们已经分手了!”范云戈在林志的招呼下进了店坐了下来。

“你们分手了?可惜!不过,找女人还是一句话,看对眼的就上。就算不能当老婆,当个情人也不错哦!嘿嘿!”林志笑道。

哥看起来像那种人么?范云戈实在是对林志无语。

“我是想找个看的对眼的,人家也看的上我的人!至少要心意相投吧?结婚可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别告诉我,你当时找老婆你自己看上人家就直接娶了的!”范云戈回道。

林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我是在人介绍下认识的现在老婆,两人相处了一阵子,觉得不错就结婚了!啊,我差点忘记了,你刚才说你家世还不错!难怪你找个女人都那么难!听说你们这些有钱人家,找女人似乎标准很高吧?”

“我家还行吧,反正,我的标准不太高!跟你一样双方满意就行!”范云戈摇头。

反正店里有其他帮工在看着,也不会出什么事,索性两人就这么闲聊了起来。

“云戈,这么久还没回来?是不是不知道买什么?”柳明美的通话请求打断了聊的正嗨皮的同学两人。

“妈,不好意思!遇到个高中同学,一时间聊的兴起,忘记了!我一会就回去!”范云戈是真的差点忘记买菜。

挂断通话,范云戈抱歉的跟林志笑笑,说道:“林志,抱歉了,今天可聊不下去了。我得买菜了!来,我先在你这里买些。”

林志灭掉烟,站起来笑着帮范云戈捞鱼,说:“其实以你的情况完全没必要自己跑来菜场买菜吧?直接喊人送你家去不就得了!”

“啊?还能送过去的?”范云戈是真不清楚,他又不是开饭店餐馆的,哪里知道这个。

“多新鲜啊!你家有那么多佣人,每天肯定吃的也不少吧?每天那么多食材,如果让佣人买,你就放心她们不贪污?直接找店家每天固定把菜送你家去,还能省下一笔呢!”林志说道。

“这个,不错!你这里负责送货上门么?”范云戈听的很心动,倒不是在乎佣人贪污不贪污的,那点钱无所谓,只是他自己每天食量太大,如果每顿饭都要佣人跑菜场买菜,那就太麻烦人家了,一般人家买一次菜够吃一天了,他家的佣人是吃一顿去买一顿,时间长了也会抱怨的。

“当然!你看我外面就写着呢!只要量大每天准点送!不过,我这个是海鲜,一般都是送餐馆去的。你家难道顿顿吃海鲜?你家到底多有钱?”林志先是指着外面的招牌,然后想起范云戈刚才的话似乎是想让自己送货?所以很是疑惑。

“钱不钱的是小事,主要是我自己爱吃!而且你知道,当兵下来的人食量一般都比较大!这样吧,我今天就不选了,你帮我选些最美味的海鲜出来,以后每天帮我选点新鲜的送去我家,早上一次,下午一次,价格无所谓,反正每次15斤左右。不知道,这么点菜,你这里给送不?”范云戈也懒得继续选了,直接问。

林志没想到范云戈还真的需要那么多的海鲜,每天30斤啊!他家佣人估计光海鲜就要吃到腻吧?不过这个分量送下外卖也值得,林志点点头,说:“没问题,你留个地址给我!”

两人商量完毕,因为海鲜是活的,装进腕表就死掉了,所以范云戈只是让林志装个袋子,自己提着离开,然后跑到其他铺子去买菜订货。一圈下来,范云戈手上依然拎着一袋鲜活的海鲜,其他菜全扔腕表里了。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4点了,范云戈赶紧回家,母亲柳明美还等着菜做晚饭呢!今天那些佣人就多发点钱,让她们回去吃得了,不然那么多人的饭菜,可来不及做。

(这章发完,今天更新又是1W8千字,求红票,求收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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