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就是二百五。
十足十的傻瓜笨蛋,如果刚刚他强势一点再强势一点,然后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带走她,那是不是她还是属于自己的呢?
可现在晚了,她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她离他,越来越远了。
开着车,漫无目的行驶在t市的马路上,车多,人也多,他居然可以很耐心的排着长队等着红灯变成绿灯,一下子,时间慢得是那么的多,多的让他不知道要怎么挥霍了。
手机刺耳的响起,他看也不看的拿起,多想是莫晓竹呀,如果是她,只要她让他去接她,他一定立码把车掉头去找她,带她回家,带她陪着强强一起玩。
可,手机里响起的女声却不是莫晓竹,而是以前玩腻了的一个女人的,“离离,好久不见,在哪儿呢?要不要一起喝一杯?”是娜娜,因她叫娜娜,她就喜欢叫他离离,听着极为肉麻的一个称呼,以前他听着是那么的反感,可是现在,却不反感了,至少这声音在这一刻暂时的散去了他车里那股子浓浓的寂寞的味道,他讨厌那味道。
“好呀,去馨园怎么样?我们好好喝一杯。”好象莫晓竹就是在馨园里与水君御认识的,呵呵,那里是不是男人艳遇的最好的地方呀,如果是,他会不会在那里也遇到一个象莫晓竹一样的女孩呢?
“离离,你说馨园就馨园,一会儿见呀,要给我穿得帅一点,不然,我不依你。”
“哈哈,好的。”飞了一个吻,他以前就这调调,最近,因为后悔那时吓跑了莫晓竹,他在她面前收敛了许多,宛然一个正人君子的模样,却不知道他有多讨厌那样虚伪的他,这样也好,从此他自由了。
到馨园的时候,天刚刚才黑了,夜幕如烟似幻般的笼罩在视野当中,浑浑噩噩的下了车,头晕晕的,他输了那么多血给水君御,不头晕才怪,明明李凌然警告他不要输那么多的,可他却怕莫晓竹心疼薇薇给水君御输血,所以,就拼命的要求,而院方也太想救人了,所以,那血真的抽得有些超量了。
他出来应该回家去进补去好好的休息一下的,却居然开了这么久的车,差不多整个t市都让他绕一圈了。
下了车,摇摇晃晃的就进了馨园,人还没上来,他点了酒,坐下就开始喝了起来,娜娜还没来,时不时的看着门口,那女人最爱喷香水了,以为满身香就能抓住男人的心了,可其实,男人更喜欢自然,更喜欢不经雕琢的纯美,端着酒,视线里模模糊糊一片,头越来越晕了,一个穿着一身粉红的女子朝着他走来,瞧那身段,应该是娜娜,“达令,过来。”他勾勾手指邪邪的笑道。
娜娜身子一软就坐到了他的腿上,“离离,好久不见还那么贫嘴,都没见你长进,不是娶了媳妇了吗?还这样长不大。”
“呵呵,谁说我娶了媳妇了?八字没一撇的事儿。”他的手指点上娜娜的唇,真软,真柔,这女人就是这红唇最诱人了。
“不是都要大婚了吗,报纸都登了,离离,你还骗我不成?难不成是怕我吃醋?”
头俯下去,就在女人的红唇上印了一下,软软的,触感没的说,“乖,告诉我,你会不会吃醋?你要是真吃醋,我立码为你休了那女人。”
“真的?”娜娜的兴致一下子被提起来了,兴奋的看着他的眼睛,“离离,我现在可不是再跟你开玩笑哟。”
“嗯,不是玩笑,你只要点个头,说你吃醋,我立码休了她,再叫上媒体的记者,让这消息明天就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