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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三章 所向披靡(1 / 2)

【大魏春】7个月前 作者: 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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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马还离着几十丈,副将的坐骑就已经狂燥不安,几乎无法控制。

不怪马会惊。

两百多匹火马狂奔而来,就像一道急速压来的火崖,又如一条全身都喷吐着火焰的巨蛇,连这些精锐胡兵都骇的头皮发麻,何况是马?

原本以为,马有强有弱,跑的自然就有快有慢,火马阵的阵线也就不会太宽、太密,只要骧卫各部留出的通道够多,够宽,就能将火马阵让过去。

但谁想,火马之间竟然还用缰绳连着?

等于说,两百多匹马几乎全挤在一块,除了几匹头马外,其余火马眼中看的到除了火就是烟,根本无方向可言,只会顺着缰绳的牵引、或是惯性往前狂奔,而不会折向朝南或是朝北。

不说火阵有多长,光是阵宽就有十多丈,仿佛一柄巨大的火镰,所过之处,人马不留……

“两营各向南北,分开……分开……”副将狂声嘶吼,手里马鞭抡的飞快,在马臀上抽出一道道的血印子。

这些胡骑不愧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骧卫的反应极快。从天上看,原本整整齐齐的骑阵就如在中间劈了一刀,在极快的时间内分成了两半。

又像一只巨大的漏斗,先细后宽,眨眼间就空出了足有二十丈的通道。

火马擦着骑阵的两个犄角狂奔而过,甚至有不少火星子溅到了阵角的胡骑脸上。

差那么一丝,就被火马阵给裹进去了。

也怪不得残部只知道往前逃,却不知转向,将火马让过去?

根本就来不及:头马只知前面跑的是同伴,你跑的越快,它追的就越快……

副将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头上的冷汗一茬接茬的往外冒。

“合阵,急速向东……”

副将猛的一声大吼,又本能看向东北,心中还祈祷着:但愿白骑没有跑太远,自己还能来得及……

但头都还没转利索,副将猛的一愣。

人呢?

白骑呢?

眼中看到的只有依然狂奔往东的溃部和第一队火马,压根就没有半只白骑的影子。

难不成还能长翅膀飞走?

副将又下意识的往西北方看去,瞳孔猛的一缩。

虽然还是没有找到人,但那么长一截断墙摆在那,豁口处依然还有尘烟飘荡,他怎可能看不到?

白骑,竟从那处断口越过了边墙?

副将狂喜。

哈哈,左汗王就在边墙以北,麾下足有骧卫千骑,李承志这岂不是自投罗网?

嗯……不对?

刚笑了半声,声音戛然而止,像是冻住了一样,笑容僵在了副将的脸上。

再往北五里,还有另外一支白骑……

这是要兵合一处?

左汗王不是说,这两部白骑之间互不知晓么,李承志怎么知道墙北有援军的?

完了……完了……

左汗王绝对想不到李承志会突然向北,猝不及防之下,九成九会被冲个正着。

万一北边的那支白骑再突然南袭,前后夹击之下,左汗王不溃都难……

刚刚消下去的冷汗“唰”的一下又冒了出来,副将面白如土,上下牙直打架。

“吹……吹号……向汗王示警……”

哪还用的着吹号,李承志早已和墙北的胡骑杀成一团了……

墩镇东西数十里,能翻过边墙的地方,就只有破败的燧亭和左右两处断墙,慕容定自然要重点把守。

但再重点防备,防的也是北边那一支白骑。谁又能料到,原以为是十拿九稳,手到擒来的李承志,竟突然能从墙南翻了过来?

被慕容定派来防守东边这处断墙的胡将被惊的双目狂突。

李承志比他还懵逼。

原以为翻过墙以后就是一马平川,再无阻碍。需要考虑的也只是能不能跑的过追兵,要不要重骑变轻骑,将甲胄抛弃。

但根本就没料到,墙北竟然也有伏兵阻截?

遭遇的太突然,此时想躲都来不及……

许是被吓懵了,也可能是在等李承志下达调头转向的命令,矢锋的马速明显慢了下来。

李承志惊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李睿想什么呢?

此时再转向,等于是在给这些伏兵反应的机会,敌人只需稍一催马就能追上来。

重骑对轻骑,跑都跑不过。

此时才是真正的狭路相逢,除了往前,再无第二条路……

李承志目眦欲裂,一声厉吼如同惊雷:“杀……”

声未到,箭先至。

魏瑜仿佛又看到了流星,一道寒芒从头顶激射而过,准准的钉在了一个胡兵的脸上。

见一朵血花飚出,李睿才听到了那声厉吼。仿佛是催命的丧钟,他吓的浑身一抖,身体本能的就做出了反应:双腿用力的一夹马,双手快速拉弓上箭。

“蠢货……换枪……”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厉喝。

太突然了……

这些胡骑离边墙也就二十丈,以马此时的速度,二十丈的距离至多十秒就到,撑死了只能射一箭,等射完箭再抽枪,两方怕是已撞到一起了。

最好的作战方式是现在就换骑枪,连戳带撞的冲过去。

李睿猛一回头……不是郎君还有谁?

他一个激灵,飞快的将弓往马腹下一挂,左手往后一抓,将后背上的方盾甩到了胸前,又往里一伸,将手臂套进了盾背面的绳扣里。

盾虽是方形,但盾背却是四个斜面,敌军的骑枪戳上来,可以抵消相当大的一部分冲击力……

挂好了盾,他又俯身一探,骑枪就到了右手。

与白甲营的步兵长枪相仿,骑枪足长丈五,尾部配有铁制的枪攥,可以让骑兵尽可能的将枪伸长。

枪攥往前三尺左右,还配有皮制的背带,冲锋时枪杆夹在腋下,背带则套在胳膊上,用来增强冲击力,还能抵消反冲力。

而且枪头还是活的,与枪杆间配有折铁,只要反冲力大到一定程度,枪头就会自动折向,不但可以防止撞折枪头和枪杆,而且只需顺着惯性,轻轻松松的就能从敌人身上拔出长枪。

要是冲击的力道过大,连枪头并折铁全都捅进了敌人的身体,骑兵顺势可以将骑枪横摆,更或是直接摆到身后,然后丢手。

这个时候,连在枪攥尾部和马腹下铁环上的另一根皮索就开始起作用了。即便甩不脱,至多也就是拖着敌人尸体往前跑,而不会把枪给丢了。

当然,骑兵也只能换刀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样,特别是连接枪头与枪杆的那道折铁。

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候都还没这东西,这玩意最早的记载,已是清朝了。

之所以能出现在这里,自然是李承志的功劳。

不过汉朝时的骑兵就已在枪尾配绳套了,一是用来行军途中固定骑枪,二则是冲锋时利用马力,使长枪的冲击力更强,三可以抵消反冲力,以免骑兵被撞下马或是丢了枪……

所以李承志一直想不通,丝绸之路开通了那么多年,为何欧州人就没学会在枪上也绑个绳连到马上?

坳十七世纪的时候,欧州人的骑枪都还是一次性用品,冲一次就扔……

李睿都已俯下了身体,将枪尖伸过了马头,对准了直对着的那个胡兵时,才猛的反应了过来:郎君怎么来了?

这里可是矢锋……

还能是怎么来的?

李睿降了马速,李承志却不敢降。

马速不但没降,反而催的更快,他自然就跑最前面来了。

整个骑阵中,就没有比矢锋最危险的地方了,但李承志能怎么办?

连他都以为,躲过近两千溃兵,一千多精骑,再翻过长城后,基本可以算是逃出生天了。

但千算万算,根本就没算到墙后竟然还有一支伏兵?

这对士气的打击何其重?

连他都如此,那普通士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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