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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因为陪伴(1 / 2)

【谍策】7个月前 作者: 黑白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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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抽了一口旱烟,吐出一口气,略显暗淡的眼睛看了秦修文一眼,声音有些沙哑:“年轻人,喜欢?”

秦修文不加掩饰自己的心情,揉了揉小家伙的小脑袋,微微一笑,点头说道:“挺可爱的。”

“可爱?”老板哑然失笑,说道:“也就这么大点的时候可爱,跟小狗一样,但长大了,终究还是狼。”

“到时候,就不是你觉得它可爱了,而是它觉得你可爱了。”

表面上看着不言苟笑的老板,却是说了一个玩笑。

秦修文哈哈一笑,看着安静吃包子的小家伙,问道:“这个小家伙,大哥你是要买么?”

这片地上,不仅有这个小家伙,还有一些其他的动物,狗、兔子、鸟......

应该是要卖的。

唯独这个小家伙,老板把他放在后面的位置,似乎不打算卖。

“一只狼崽子,卖了不是害人么?”老板抽着旱烟,摇了摇头:“这只小狼崽子,我就当一个稀罕物来放在身边养着,毕竟这玩意在中国还没有,等长大了就给杀了吃肉,总不能留着它害人不是。”

听到这话,秦修文心中微微一动,低头看了一眼小家伙,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要不这样,您把这个小家伙卖给我,我养着。”

老板抽着烟的手一顿,看了秦修文一眼,微微皱眉,说道:“年轻人,这是狼,不是狗。”

“狗是忠臣,通人性,但狼不同,这玩意冷血的很,等它长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朝你下口。”

秦修文知道老板这是善意之言,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不过没关系,有我在,它还翻不了天。”

秦修文当然有这个自信,以他的身体素质,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人的身体范畴,足矣堪比猛兽,再加上精通搏斗,别说是一只哈士奇了,就算来的是他的老祖宗西伯利亚狼,或者是大型猫科动物,秦修文也怡然不惧。

再者说了,秦修文还有配枪在手,危险程度近趋于零。

见秦修文坚持,老板摇了摇头,看了小家伙一眼,说道:“既然你喜欢,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不过我劝你,小时候喜欢喜欢就够了,等它有危险力的时候,干脆杀了吃肉。”

秦修文笑着答应,老板人不错,是为了他好,他自然口头答应着,至于以后怎么做,还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老板看着小家伙,有些头痛,这只狼崽子来的时候,人家一听是狼崽子,根本就没提钱的事,几乎是硬送到他手里,说什么也不留着。

民间传说当中,狼这种动物还是很可怕的,传言还说狼崽子不能拿,不然晚上就会有狼崽子的族狼找上门来,若是吃了狼崽子的肉,那更可怕,狼群会为了狼崽子复仇,灭人一家。

这种传闻耳熟能详,普通人一听这是狼崽子,那还敢留下,哭着喊着也要送出去。

老板倒不怕这个,拿了也就拿了,但他压根没想卖啊!

该卖个什么价,他自己也不知道,没听说过谁卖狼崽子的。

吃也没几两肉,一般人还不敢吃,长大了还能吃人,一般人也不敢养活......

想了想,老板瞅了一眼秦修文,觉得这人还挺面善,也就没说别的:“看你这年轻人心肠挺好的,又有爱心,这只狼崽子我也没想卖,就送给你得了,当积一个善缘。”

秦修文怔了一下,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好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心肠好,有爱心。

这话要是让军事情报处的人知道,不得笑死,为人风格心狠手辣、冷血无情的秦队长,居然心肠好......

秦修文摇了摇头,从怀里掏出十元法币,放在了老板手上,说道:“别,您养活这个小家伙也不容易,十元法币,您留下。”

秦修文向来不愿意占人便宜,更何况这个老板的家庭条件一看衣服就知道比较贫穷,收入不高,他更不会占人便宜了。

这个小家伙远从西伯利亚而来,经历了风风雨雨才来到中国,应该是中国第一只哈士奇,还是纯种的,论价值,无可估量。

在后世,一只纯种哈士奇的价格早就过万,秦修文不过花了十元法币,也算是占人便宜了。

老板接过十元法币,愣了一下:“这......太多了吧!”

老板一看就是位实在人,秦修文忍不住一笑,说道:“没关系,我挺喜欢这个小家伙的,您就收着吧,让孩子上个学,不要耽误了未来。”

“哎哎哎!”老板放下旱烟杆,点头答应着。

秦修文打开笼子,把正在啃包子的小家伙抱了出来。小家伙突然被抱起,有些惊慌失措,随即仰起头看着秦修文,有些呆呆的,嘴里还含着一块包子皮。

秦修文揉了揉小家伙的小脑袋,也不知道自己冒出来这个养它的念头对不对,毕竟自己正在对未来战争进行紧张的筹备,根本没有多少时间照顾它。

不过,也总比这个小家伙长大了被人杀了吃肉要强。

秦修文心里轻叹一口气,笑着对它说道:“今后跟我走吧,给我看家。”

小家伙一脸懵,茫然的仰天长啸:“嗷......”

“就当你答应了,走吧!”秦修文抱着小家伙,手里拎着装满零食的袋子,和老板告别:“那老板,我就走了。”

“嗯。”老板踌躇一下,有些不放心的劝道:“你自己注意点,狼这玩意,不记恩。”

“好的,谢了。”

秦修文没有解释这是狗,答应了一声,抱着小家伙,转身离去。

家里多了一只狗,秦修文自然要补充一些狗需要的东西。买完东西,秦修文拎着大包小裹,胸前还抱着一只小家伙,回到家里。

回到家,秦修文看了一下自己离开前的布置,确定完好无损,才回到房间里。

电话没有提示,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也没有人打来电话。

小家伙步伐蹒跚,亦步亦趋的跟在秦修文后面,偶尔因为秦修文步子迈的太快,还要小跑跟上。

“这里是你的新家了,整个房子、院子都是你的领域,我不在的时候,记得帮我看好家。”

秦修文用被子给小家伙搭了一个窝,放在房门口的位置,再给它做了一些吃的。

食物、水。

秦修文准备的都很充分,已经做好时间长了不在家,让小家伙一个人生存的准备。

在西伯利亚跟着狼群行动,小家伙多少也会受到狼群野外生存本能的熏陶,所以秦修文对它倒不是很担心,即便它还很小。

准备差不多后,秦修文蹲下身子,小家伙凑了过来,任由秦修文抚摸,甚至翻了个肚白,耷拉着四只小爪子,天蓝色的眼睛看着秦修文,一脸的呆萌。

“你说你这个样子,是怎么让人误认为是狼的。”秦修文感到好笑,点了点它的小脑门。

小家伙不满意的用乳牙啃了啃秦修文的手,表情极其无辜,他们认为我是狼,我有什么办法。

秦修文拎着它的两只前爪,看着它说道:“好了,给你起个名字,中国第一只哈士奇,嗯,就叫......二哈吧!”

小家伙漂亮的双眼皮耷拉着,张嘴打了个哈欠,表情有点嫌弃,不要,这个名字光是听着就很蠢。

秦修文:“你没有拒绝的权利,要不然你自己起一个?”

“......”小家伙小爪子一僵,生无可恋的瞥了他一眼,我说了有用?你能听懂我们汪星人的语言?

“就叫二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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