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午,才是个人武艺和兵器的训练。晚上没有训练,那些白日里犯了错误的,会集体惩罚,其他人则是自由休息,但不能出军营,而且经常会有突击演练。
陈禹既不是长枪手,也不是刀盾手,更不是火枪手,有些胆小的他选择了当一个伙兵,顾名思义,也就是管整个小队吃饭的。
他的好兄弟张东当了长枪手,和他一队的另外一个老相识,拖家带口的黄发则是刀盾手,他觉得有盾在手,比较安全一些。
陈禹原本觉得伙兵也挺好,虽然月饷只有一两,比战兵少五钱,但吃穿都是军队管,也不用直接上阵拼杀,只要负责在后面割脑袋就好了,最安全就是这个位置了。
而且,既然不用上阵厮杀,那训练应该也是少的,最起码要天天做饭,肯定不和那些战兵一样,一天练到晚,绝对安逸得很啊。
但当了之后,他才发现,伙兵要练习各种武器,除了他那根挑东西的铁尖扁担之外,长枪和刀盾他都要练,必要的时候补上军阵。
这让陈禹有些后悔,当伙兵,除了能偷吃点肉,其他啥好处都没有,训练强度也大,还得烧饭伺候别人。
特别是,月饷还少,少了整整五钱。
他都打听过了,在这里修一间大瓦房,娶个媳妇,前前后后不过三十多两,要是他当战兵,拿一两五钱的月饷,不到两年就能娶妻生子了。
这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立正!”
庄立冬忽然大喊一声,吓得陈禹一个激灵,他一个多月来挨了二十几顿军棍,如今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一听到口令就能立即反应出来,但他的好兄弟张东就比较笨了,经常是慢别人半拍,甚至那五种鼓号都分不清,为此少说多挨了七八顿打。
陈禹抬头挺胸,手持铁尖扁担,赶紧用余光看向了周围,然后趁着庄立冬和那个天杀的军法兵王迪没检查到自己,迅速站好了,一点不敢松懈。
庄立冬和王迪一起巡查了一圈,并没有发现问题。前者满意的点了点头,后者看起来似乎有些不爽,这意味着他今天不能打人了。
要知道,每天挥舞着棒子打人的习惯他已经保持了一个多月,现在那是一天不打就憋得慌,每次一看到有人犯错误,他就兴奋得不行,脸上更是会立即挂上笑容。
“背上背包,开始负重跑步,绕军营三圈。”庄立冬随即大喊着下令道。
旗队众人纷纷面露难色,但又不敢说话,也不敢抱怨,否则等着他们的,就是一顿军棍。如今这些士兵什么都不怕,就是怕军法官的军棍,真的太疼了,打完也不受伤,不能休息。
不过,这也正是周世显要达到的目的,他就是要这样的军纪,就是要这样的军队。
如此,战场之上,才不会有人敢退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