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不。”克里森把他那汗渍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扔给了汤姆。“叫驼背山姆的老婆把它给我洗一洗。”
“我会的,大人,但是——”
“不,我已经说了。要不要耳朵上挨一下子来帮你听得更清楚点?”他解开了他的马裤,底下什么也没穿;天气太热,没法穿内衣。“你为那三个瓦特还有其他的人担心,这很好;但那靴子只是为了紧急需求的。”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当你父亲派你给我做侍从的时候,他告诉你什么?”
“一直都剃光头发或是染了它,不告诉任何人我的真名。”男孩说,明显很勉强。
汤姆伺候了克里森整整一年半了,虽然有些时候那像是已经有了二十年。他们一起翻过王子隘口,穿越了多恩红白相间的纵深沙漠。一只摇橹船带着他们沿绿血河而下直到厚板镇,在那里他们乘着快船“白女士”去了旧镇。他们曾在马厩、客栈、壕沟里睡过觉,曾和戏子和神圣的修士们分享过面包,追逐过上百场木偶剧表演。汤姆一直保证克里森的马喂饱、剑锋利、铠甲不生锈。他就是任何人能想象的最好搭档,而雇佣骑士已经几乎开始把他当作一个小弟弟来看待。
但他不是。这个“蛋”孵出来就是龙种,而非鸡雏。汤姆可以做一个雇佣骑士的侍从,但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是盛夏厅王子梅卡的第四个也是最小的儿子,而梅卡本人则是已故贤王戴伦二世的第四个儿子,戴伦二世曾坐在铁王座上二十五年,直到春季大瘟疫夺走了他的生命。“目前为止大部分百姓知道的是,伊耿·坦格利安在杨滩镇的比武会后跟着他哥哥戴伦回了盛夏厅,”克里森提醒男孩。“你的父亲不想要人知道你跟着某个雇佣骑士在七大王国里漫游。所以我们别再听到更多关于你靴子的事。”
他得到的全部回答就是一眼。汤姆有着一双大眼睛,不知为何他的光头让它们显得更大。在灯光照明的地窖里它们在昏暗中看起来是黑色的,但在更亮一点的地方就会看到它们的真正颜色:深深的紫色。瓦雷利亚人的眼睛,克里森想。在维斯特洛,除了龙王血脉之外没有多少人有着那样颜色的眼睛,或是闪耀有如经过锻造的金子和缕缕银子交织在一起的头发。
当他们乘舟顺绿血河而下时,那些孤儿女孩们曾把摩擦汤姆剃光的头当成得到好运气的游戏。这让男孩脸比石榴还红。“女孩们都这么蠢,”他会说。“下一个碰我的就要到河里去。”克里森不得不告诉他:“那么我就会去碰你。我会给你耳朵上来这么一下子,一个月都让你耳朵里嗡嗡响。”那只不过把男孩得更傲慢。“嗡嗡响也比女孩们好。”他坚持。但他从来没把任何人扔到河里去。
克里森踏进浴盆放松地躺了下去,直到水浸到他的下颌。水上面还是滚烫的,下面却要凉一些。他咬紧牙关好不喊出声;如果他这么做男孩会笑的,汤姆喜欢洗澡水滚烫。
“你需要再烧点水吗,大人?”
“这就够了,”克里森摩擦着胳膊,看着长条的灰色污垢落下来。
“给我把肥皂拿来。哦,还有那长柄刷子。”想到汤姆的头发也让他记了起来,自己的头发污秽不堪。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滑进水里让它好好泡一泡。当他又水花四溅地冒出头来的时候,汤姆就站在浴盆边,手里拿着肥皂和长柄马毛刷子。“你脸颊上还有毛发,”克里森在从他手里接过肥皂时发现了。“两根。那儿,就在你耳朵下。下次你剃头的时候记住剃掉它们。”
“我会的,大人。”男孩看起来为这发现很高兴。
无疑他认为一点胡须会让他成为男人。克里森在第一次发现上嘴唇上方长出了一些茸毛时也是这么想的。我试着用匕首去剃,结果几乎割掉了自己的鼻子。“现在去睡吧,”他告诉汤姆。